为切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持续提升我省银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小村庄的风流韵事质量,树立行业优质服务品牌形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银行业协会携全体银行业机构会员单位对广大银行业消费者承诺: (三)不以格式合同条款、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或者减轻、免除对消费者的民事法律责任。 (一)自觉遵循“卖者有责”的原则,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确保消费者提前知晓并理解相关产品、服务的风险。 (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业务和产品,风险,增强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通过多种途径向不同消费类型的消费者介绍银行业务与理财产品的基础知识、产品特点、投资风险与收益形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