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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银行业2016年“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的有关通知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5-24 11:38:13 人气: 标签:关于银行的相关知识

  各银监,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各外资银行(中国)西安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陕西省分公司)各银监,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各外资银行(中国)西安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陕西省分公司)

  各银监,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各外资银行(中国)西安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陕西省分公司),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商银行,西安辖内各村镇银行: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109号),银监会定于今年9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为做好陕西银行业2016年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的组织工作,陕西银监局制定了《陕西银行业2016年“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为确保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的扎实开展,陕西银监局成立了陕西银行业2016年“金融知识进万家”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陕西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领导任组长,消保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处、各监管处及团委负责人为。各银监、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应认真落实《活动方案》有关要求,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及具体工作联系人,并将相关情况于7月22日前报送陕西银监局消保处。

  二、精心部署。各银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统一时间、统一原则、统一重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色及实际需求,精心制订宣传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各银监要承担起辖内活动的组织协调责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从总行(社)层面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分支机构按照当地银监的组织安排,结合本机构特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单位应结合本次活动宣传重点,收集整理相关口号、海报、折页、视频等宣传材料,并于7月18日前报陕西银监局消保处。陕西银监局汇总整理后将银监会择优选用。

  三、加强督导。活动期间,各单位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宣传服务月活动开展整体情况进行督导评估。陕西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辖各机构、各活动开展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及评估。各银监要根据活动方案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落实宣传服务月活动的有关工作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各地市分支机构的督促指导,做好部门、分支机构间的统筹协调工作,推动宣传服务月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各单位应注意及时统计活动工作相关数据,总结整理经验,挖掘优秀做法,及时报送活动筹备和开展期间的工作亮点和活动经验,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送陕西银监局消保处。陕西银监局将加强活动信息交流和共享,强化活动效果总结评估,在活动结束后对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6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工作考核评价。

  请相关银监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村镇银行,请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免责条款:本文为企业宣传商业资讯,仅供用户参考,如用户将之作为消费行为参考,凤凰网用户需审慎决定。免责条款:本文为企业宣传商业资讯,仅供用户参考,如用户将之作为消费行为参考,凤凰网用户需审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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