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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汇算清缴要关联方申报的相关知识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5-25 16:53:54 人气: 标签:文秘相关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

  企业需在2017年5月31日前,就2016年度的关联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2.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1.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2.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除外)。

  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365

  3.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4.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5.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6.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

  另仅因国家持股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存在本上述条第1至2项关系的,不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

  1.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有形资产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

  2.金融资产的转让。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3.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品牌、客户名单、销售渠道、特许经营权、许可、著作权等。

  4.资金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借贷资金(含集团资金池)、费、各类应计息预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5.劳务交易。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营销策划、代理、设计、咨询、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合约研发、维修、法律服务、财务管理、审计、招聘、培训、集中采购等。

  1.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

  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2)跨国企业集团持有该实体股权且按公开证券市场交易要求应被纳入但实际未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

  国别报告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实体的全球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

  同期资料分为三种文档,分别是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每种文档分别设定准备条件,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文档的准备条件就要准备相应的同期资料文档,存在企业准备多种文档的可能性。

  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1.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且关联交易金额不计入同期资料本地文档的关联交易金额范围。

  同期资料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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