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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负责人就服务业生产指数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11/23 21:49:40 人气: 标签:相关指数取值范围

  答:“十二五”时期,我国服务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第一大产业,是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都明显超过第二产业。但是,长期以来,我国还没有一个能够及时反映服务业经济活动月度变化的综合性指标。为此,国家统计局近年来加快了服务业统计和制度建设,编制和发布服务业生产指数就是推动服务业统计的重要举措,也填补了国内服务业统计一大空白。编制和发布服务业生产指数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地反映服务业经济活动的短期(月度)运行态势,为各级和社会及时分析研判服务业发展状况,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和制定宏观政策,进行微观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国家统计局自2013年起开始研究服务业生产指数的编制方法,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了认线月起正式内部试编服务业生产指数。期间曾多次向局内外相关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征求意见,并多次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方案论证及数据评估会。在此基础上,国家统计局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拓展补充基础数据,改进完善指数编制方法。经过两年的研究和试算,目前已经形成了相对较为科学合理的指数编制方法和指标体系,发布的条件也初步成熟。当然,指数的编制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我们欢迎社会多提宝贵意见。

  13个行业门类,暂不包括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2个行业门类,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以及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答:编制月度服务业生产指数是一项复杂且难度很大的工作。目前国际上也只有英国、、韩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发布月度服务业生产指数。由于相关行业月度基础数据的制约,与编制健全完善的分行业指数的要求相比,应该说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因此,秉承科学、严谨的态度,国家统计局目前仅发布总指数。随着分行业指数编制的逐步完善,我们将适时发布分行业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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